《临汾市红十字会2012—2016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2012—2016年是我国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市红十字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主义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努力提高我市红十字会的综合实力,为促进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策和部署,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充分发挥政府助手作用,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系列社会工程(即救援工程、生命工程、爱心工程,以下简称三项工程),干事创业,有所作为,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的新临汾做出新贡献。
二、奋斗目标
本届理事会的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时间,全市红十字事业有较大发展,重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知识在全市得到基本普及,工作能有新的提高;配合政府加强法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理顺管理体制基础上抓紧组织机构建设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得以全部理顺,把我市红十字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的、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博爱系列三项工程为重点,开展有特色、群众直接受益的工作和活动,不断拓宽救灾、救护、救助工作领域,使各项业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展“三献”(献血、献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活动,为人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使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开拓建立行之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以使综合救助实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基本任务
(一)法制建设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积极配合人大、政府加大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执法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把红十字会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2、各级红十字会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扩大与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提高全社会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保障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3、结合新形势、新阶段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积极探索研究红十字会系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有效途径。
(二)组织建设
1、机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积极推进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到2016年全市所有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得以理顺。并要加强自身内部建设,争取政府支持,使其机构、编制和经费能适应履行《红十字会法》所赋职责的需要。
2、干部队伍建设:乡镇、村、城市社区、街道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基层红十字组织,同时,也要积极鼓励、支持民间的自愿红十字组织。要落实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政策,配备适应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的专职干部,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每年组织1—2次理论业务培训,使全省红十字会干部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锐意创新、与时俱进的模范。
3、基层组织和会员队伍建设:注重会员质量,做好现有会员登记,规范会费收缴工作。积极发展基层组织和新会员,将社会各界中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发展为会员(团体会员)。基层组织和会员人数,每年增加3%以上。
4、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要采取集中和松散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并根据他们的专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组成专业小组,开展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在1—2年内,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探索总结志愿工作者的组织、管理和活动方法,并拥有相对固定的志愿工作者。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其在推进红十字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宣传与传播
1、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在新闻工作者队伍中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争取媒体宣传和优惠政策。
2、善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抓住重要纪念日、自然灾害或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契机,搞好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增加活力,扩大影响。
3、办好《临汾红十字通讯》和“临汾红十字网站”,不断增强信息沟通能力,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化办公条件,提高宣传时效。
4、加强红十字会宣传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工作研讨会与经验交流会,提高宣传工作策划能力和水平。做好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培训工作,5年内使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全都参加国家级业务轮训一次。
(四)三项博爱工程及其他业务建设
1、救援工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协助政府有效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努力成为与国家灾害救援要求相适应的非政府组织中的主要救援力量。
(2)进一步加强备灾救灾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备灾救灾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快速高效的灾害救援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救灾工作快捷、规范、实效。
(3)加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网络建设,建立市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和管理运行机制,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备灾救灾中心或仓库。
(4)加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加强备灾救灾信息网络管理,县以上红十字会要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设备,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预警应急能力。
(5)筹资观念进一步转变,依法开展经常性募捐活动,增强参与灾害救助实力。五年内本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备灾救灾救助基金。
2、生命工程
(1)办好现有的红十字医疗机构,创办与生命工程相关的其他公益事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2)争取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支持,贯彻国家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十五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群众性救护训练对象和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宽,在现有救护训练基础上,再拓展2—3个行业(学校、出租车公司等)建立各地训练基地,加强培训指导,争取在2016年培训人数累计达50000人。高危作业特殊人群或易接触意外伤害事故的人群,应有5%的员工接受急救员培训。
(3)进一步发展红十字急救网络,规范红十字救护站(点),5年内全市的红十字救护站(点)要达到人员、装备、制度三落实,提高救护员现场救护整体效能。
(4)继续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发动和血样采集工作,每年采集登记1000人份,完成省会下发的任务。
(5)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6)启动开展遗体捐献工作、人体器官、组织的捐献工作,继续做好捐献眼角膜宣传动员工作。
3、爱心工程
(1)继续开展“温暖送万家,博爱在临汾”活动,动员广大会员和志愿工作者,为救助弱势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在社会上形成较大影响。
(2)继续参与政府多部门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加强国际合作,争取更多支持,做好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社区宣传、反歧视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关爱等各类艾滋病预防和关爱项目,壮大同伴教育师资队伍,完善督导评估体系,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争取实现艾滋病预防和关爱项目覆盖全国。
(3)多方筹资,逐步建立红十字医疗救助基金,积极救助城乡特困群众。
4、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1)认真贯彻总会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找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切入点,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5年内争取分别在市、县级占当地学校20%以上的学校中成立红十字组织。
(2)规范学校红十字会管理,进一步完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模范校标准,抓好创建红十字模范校试点工作。
(3)动员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参与青少年素质教育。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五)资金筹措
动员社会力量,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增强自身救助实力。
1、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的募捐活动。县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以专项救助为主的募捐活动的募捐活动;本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设置募捐箱和专项救助相结合的募捐工作;积极动员热心人道事业的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红十字事业。对募捐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争取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
2、尊重捐赠者意愿,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所捐款物的去向和用途。
3、善于通过项目运作方式筹集资金,不断开发引进既符合群众要求和捐助者意愿,又能得到政府支持的品牌项目。加强项目策划,用好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源支持公益事业,激发公众自觉自愿的捐助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的社会效应。
四、主要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有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总体要求,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众。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大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力度,勇于实践,锐意创新,以作为争取地位,以改革促进发展。
2、加强基层建设,促进组织发展。制定《临汾市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积极发展行业和农村红十字基层组织,使基层组织做到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各级红十字会加大会费收缴力度,收缴率要达到90%以上。
3、制定《临汾市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和奖励办法。使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化。
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省红十字会总体目标及任务,各县红十字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务求实效。
5、强化宣传,优化环境。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支持,制定促进和保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展宣传阵地,与媒体联动,开展有影响的社会宣传;加强与民营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通报红十字会信息情况,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
6、坚持依法筹集资金,增强救助实力。建立经常性、多层次的筹资渠道,重点抓好“四个渠道”(政府支持、社会募捐、会费收缴、企业捐赠)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捐赠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政府、舆论和社会监督。
7、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鼓励理事多层次参与。强化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积极争取企业家、慈善家、社会工作者、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
8、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各级红十字会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注重干部培训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成为热爱红十字事业、精通业务、会干工作的“社会活动家”。
2012年—2016年,是我市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承前启后,改革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做出新的贡献。